一、编号规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行统一编号原则,表单编号由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共7位。其中,首位为字母,后6位为数字。 第1位为字母,表示申报表类型,其中,A代表查帐征收方式;B代表核定征收方式; 第2位为数字,表示一级表。其中0代表基础信息表,1代表年度纳税申报表,2代表季度纳税申报表; 第3、4位为数字,表示二级表,按照01,02,03,……的顺序排列; 第5、6、7位为数字,表示三级表,按照010,011,012,……的顺序排列。 二、季度预缴申报表及核定征收申报表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1)目前最新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2)目前最新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3)其他: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修订,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1)目前最新表单:《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 (2)目前最新填报说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填报说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表单样式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前最新:A20102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表单样式;A20200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一)架构说明 1.从填报内容看,全套申报表由反映纳税人整体情况(2张)以及反映会计核算(6张)、纳税调整(13张)、弥补亏损(1张)、税收优惠(9张)、境外税收(4张)、汇总纳税(2张)等明细情况的“1+6”表单体系组成。 2.从表单结构看,全套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张)、一级明细表(6张)、二级明细表(25张)和三级明细表(4张),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 3.从使用频率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实际填报表单的数量在8张~10张左右。《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等,为常用表单。除此之外,纳税人应当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表单。 (二)有效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目前最新: (1)表单及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2)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 (3)其他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2.2019年3号公告修订填报说明,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说明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1)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2)仅填报说明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1)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填报说明 (三)必须报送的申报表 1.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两张: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和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但是,为全面搜集涉税信息,收集数据用于比对,有6张纳税调整项目表,只要有相应发生额,就必须勾选报送的申报表(发生即填报),无论其是否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3.凡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即使在亏损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也必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四、企业重组类申报表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二)《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 (三)《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 (四)《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特殊性处理报告表》、《债务重组报告表》、《股权收购报告表》、《资产收购报告表》、《企业合并报告表》、《企业分立申报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资料一览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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