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1997]120号 1997-06-16 税屋提示——依据湘国税函[2007]492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8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1997年0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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