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关联单位人员报销话费,由于所报销话费的关联单位人员不属于本单位职工,应对其所报销的话费按“偶然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
2.支付给自然人的佣金、劳务费、技术业务外包费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其他地方税种
(一)城市房地产税
1.计算缴纳城市房地产税时,将办公楼原值申报房产税,未将消防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等房屋附属设备、配套设施一并作价计入房屋原值,少缴城市房地产税。
2.部分房产在购置、装修等更新改造过程中,对房产价值有调整的未按调整后的金额重新计算,造成少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3.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在建工程,长期不结转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城市房产税。
4.将出租房产视同自用房产,少缴房产税。
5.取得房产租赁、转租收入,未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6.土地计征城市房地产税问题
直接购买的房地产或购买土地自建房屋,其土地价值已包含在购买价中或建造成本中,因此,不论财务处理如何,在计征城市房地产税时,不允许通过评估等方式将土地价值剥离出来;国家划拨(含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土地,这部分土地价值(包括评估增值的价值)暂不计征城市房地产税,但如果改制上市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已发生变化,应该将土地价值并入房产计征城市房地产税。
(二)车船税
当年新购入的车辆未缴纳车船税。
(三)印花税
1.当年度新增的资本公积未贴花,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2.计算租赁合同印花时,未按合同总金额申报纳税,而是按年租金的金额申报,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3.框架性合同未记载金额,未先按5元贴花,以后实际结算时再按实际发生数贴花,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4.缴纳印花税时适用的税目税率错误,如:把租赁合同混作购销合同,造成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5.网间结算协议征收印花税问题
中国移动与中国电信、铁通、联通等公司之间签订的网间结算协议不征收印花税。
6.入网协议等征收印花税问题
与客户之间签订的购机入户协议(混合销售合同)、入网协议、套餐协议、客户话费清单等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