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及附件修订本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 为加强对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TCC5)的管理,我部于2006年9月印发了《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际[2006]8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至今已实施一年多。在此期间,世界银行在采购、支付及项目管理等方面都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新问题,因在《暂行办法》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以致在处理过程中无据可依。 针对上述情况的出现,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我们结合世界银行有关政策变化以及项目执行管理的实际需求,对《暂行办法》做了补充规定,并对《暂行办法》附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司技术援助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53167,010-68553168。 税 屋附件:附件汇总.doc 财政部 二ОО八年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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