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也就是说对这些领域的广告有了一个基本的标准。2015-04-30 10:40:27 [张国华]比如说处罚力度加大,对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除了罚款以外还可以暂停广告业务的发布,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发布广告的资格,这对一个媒体来讲惩罚规则是很重的,大家知道媒体是靠广告养活的,把它的广告执照吊销了就等于砸了他的饭碗,所以这次惩罚力度很大。2015-04-30 10:40:39 [主持人]那罚与不罚的标准是否很明确呢?2015-04-30 10:41:31 [张国华]这次广告法规定的比较细,给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比较小,但是它也不能囊括所有案件的类型。因此,就广告法还要做一些释法的工作,还要做一些细则的规定,使在广告监管当中更加规范、更加有一个尺子、一个标准,省得说他罚我不罚,我罚的高,你罚的低,尽量做到公平执法。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新广告法实施之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把一些地方广告市场不好的乱象整顿过来,让消费者能满意,少受误导。2015-04-30 10:41:59 [主持人]您刚才讲到几个亮点,咱们逐一跟网友分析一下。比如网友会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明星代言,明星代言问题已经出来很多了,比如明星自己也会说我在提前没有发现他有这样的问题,事后也会对明星处罚,但是消息很快就过去了,也不知道到底处罚的力度是怎么样的,这次广告法对这块做了具体规定,都有什么样具体的条款?2015-04-30 10:45:31 [刘双舟]关于广告法律责任,大家原以为原来的广告法没有规定,这是一种误读,原来广告法也有规定,只是规定到了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代言广告虚假,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面有两个缺陷,一个就是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个人代言,尤其是明星代言,恰恰原来广告法里责任没有讲到,这是很大的空白。第二,原来广告法只规定了代言的民事责任,没有规定行政上的责任。这次修订的非常全面,首先对什么是代言人做了明确规定,对他的法律规定从三个方面做了明确规范:一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分两种情况,如果代言了消费者生命和身体健康密切联系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损害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不需要考虑知道不知道。2015-04-30 10:45:26 [刘双舟]其他商品,就是和消费者生命健康离得稍微远一点的商品广告,如果你代言时明知道它是一种虚假广告,同样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行政责任这是一个新的亮点,我们有几种广告是不准代言的,包括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械和医疗广告,这是不准代言的,如果代言这种广告,不管是不是造成损害都要承担行政责任的。第二种就是要求代言可以代言,但是代言人自己要先使用,如果未经使用擅自代言的也要承担违法责任。还有一种就是其他的,只要你知道是虚假的广告,明知应知的还去代言,要罚款,先是没收违法所得,然后罚1到2倍的罚款。除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之外,还有一个资格禁止问题,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还不满3年,这3年内就不能做代言人了。2015-04-30 10:46:00 [张国华]明星代言了违法广告,三年之内没有资格再代言。同时,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对他的荣誉也是一个巨大的伤害。以前因为没有具体的条款规定,代了就代了,法律上也没有追究,民事上也没有追究,所以对他的荣誉损害也不大。这次如果代言违法广告,那肯定会成为新闻热点,会停止他三年的代言广告资格,这对明星本人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总体上有些明星还是不错的,但是也不乏一些不负责任的。2015-04-30 10:46:18 [主持人]网友非常关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规定。以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现在规定当中又做了哪些修订的内容?2015-04-30 10:49:21 [刘双舟]以前规定就是太简单了,我们广告法只有半句话,“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对这样一个原则性规定,在实践里,第一不方便操作。第二也没有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这次修订非常全面。一是从娃娃开始要管,大众传媒不能发布可以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饮料、食品这样的广告。第二,大众传媒不能向未成年人发布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第三,未成年人的形象如果出现在广告中的话,都要征得监护人的同意,还要签书面同意。第四,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用他做广告的代言人。第五,和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比较密切的场所,比如学校、幼儿园不能做广告,不能开展广告活动。2015-04-30 10:49:42 [刘双舟]另外和他们相关的,比如教材、教辅、教具、校服、校车都不能发布广告,但是公益广告除外。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媒,比如少儿节目、电视剧不能发布像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这样的,主要是针对成人的广告不能对孩子发布。尤其是游戏广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游戏广告是禁止发布的。最后,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商品,不得含有两项内容:一是委婉的劝诱家长买。二是不能给孩子造成一些不安全的模仿行为。2015-04-30 10:50:31 [张国华]这里面还有一些考虑的因素,比如广告不仅仅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同时也是一种文化行为。因为广告的宣传、广告的理念对人们的思想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儿童、少年他们思想没有成熟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广告的影响。特别是现在社会上有些人物欲很强,利益驱动的动力很大,从小就想培养孩子尽快挣钱,想把孩子一小就培养成明星,就参加商业活动,就去演出,就去代言,就去做广告,这种做法对孩子的成长、心理的伤害是很不好的,从小不是让他专心学习、掌握知识,而是被商品社会、物欲所感染。这次广告法之所以10岁以下、14岁以下有这样的规定,这也是一个重要考量。2015-04-30 10:50:51 [张国华]10岁以下规定,按照民法通则,10岁以下的孩子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对世界的判断、对事物的判断很难是准确真实的。这种情况下让他说某个好也不可信,也是无的放矢的说法。所以10岁以下的、没有行为能力的儿童不能代言广告也是有依据的。在广告法修订过程中,有一些企业提到说,我们就是生产儿童用品的企业,比如说尿不湿、奶粉、儿童用品,你不让我拿小孩做广告我怎么办呢?2015-04-30 10:50:41 [张国华]这里面有一个理解的不全面、不准确问题,其实不让代言并不是说不让儿童去做广告,所谓代言是你给这个产品做介绍、做推荐,一做做一年、两年,签合同,你拿代言费。比如说广告主或者广告策划者为了推荐宣传这个产品,他做一个广告,有一些小孩在那儿表演,参与广告的活动,这个不是代言人,这个是可以的。2015-04-30 10:50:57 [主持人]那也可以请那些小明星来做吗?2015-04-30 10:51:57 [张国华]如果他是来做表演的,在广告中没有体现出未成年人的身份特征,不是做代言的,拿一次性劳务费就可以了。2015-04-30 10:56:25 [主持人]有一些儿童节目当中,比如说所谓的小明星穿了什么、戴了什么,这些算不算广告?2015-04-30 10:56:43 [张国华]这是典型的植入广告,这个也是不允许的。2015-04-30 10:56:53 [主持人]但是有的厂家就说了,他就是穿了我的衣服,那追究责任会追究谁呢?2015-04-30 10:57:06 [张国华]涉及广告活动的主体都要追究,比如说广告主,广告的发布者——电视台,广告的经营者,这个节目是谁做的,广告代言人。2015-04-30 10:57:17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