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24号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新修改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号起施行。网友非常感兴趣以下几方面的话题,比如如何保证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如何依照新广告法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新广告法将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等,都是网友非常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了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做客中国政府网直播间,和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两位嘉宾。2015-04-30 10:16:00 相关政策——主席令12届第22号 广告法 [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 张国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2015-04-30 10:15:48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刘双舟]网友好。2015-04-30 10:17:32 [主持人]先请教两位嘉宾一个问题,现行的广告法是1994年公布,1995年实行的,已经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了,现在新修订的广告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怎么样的?2015-04-30 10:18:24 [张国华]正如主持人所说的,现行的广告法是1994年出台,1995年实施,至今已经有20年了。我们国家的广告是一个比较年轻的产业,在计划经济的时候是没有广告这一说的,特别是文革十年,广告是被扼杀的。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1979年才有了第一支广告,第一支广告是一个蓝天牙膏的招贴画。到1995年的时候,我们的一年广告营业额是200多亿元。2014年,广告经营额已经到了5600多亿元。通过数字的变化,大家能感觉到这个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年均增长率是17%。大家能感觉到,现在的广告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所不在,广播的、电视的、报纸的、户外LED屏的,特别是新兴的网络,网络上的广告有PC广告,有APP广告,有微信广告,有精准推送的广告等等。2015-04-30 10:19:07 [张国华]20年前出台的广告法是适应了当时广告市场的状况而出台的。今天已经由200多亿发展到5000多亿,由传统的媒体发展到各种媒体、各种广告推送形式和技术,现有广告法对现有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十年前,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启动修改广告法的事情,因为这十年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发展的很快,所以总是有一种跟不上形势的感觉。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的呼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的需要,需要我们尽快把广告法修改出来。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4号通过了广告法的修订案,使这个广告法基本上能适应目前规范、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的作用。2015-04-30 10:21:36 [刘双舟]刚才张司长把立法的背景已经讲的很全面了,我想补充一点,实际上我们对广告法的修订,2004年就启动了,但是因为法律在执行中要保持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995年刚通过,才十年时间就大改也不太好。所以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实践检验,有一大部分已经成熟了,现在要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所以对广告法进行了比较大的、系统的修订。十年磨一剑,也是不容易的。原来是49个条文只保留了8个条文没有动,增加了33个条文,现在总的数量达到75个条文,应该是一次全面的修订,我们用了修订的方式,而不是修正案的方式。2015-04-30 10:22:11 [主持人]请两位给我们剖析一下新修订的广告法里的主要内容以及修改的方面都有哪些?2015-04-30 10:22:50 [张国华]刚才刘院长讲这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这次修改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特色: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现在广告法对一些内容准则规定的比较原则,面比较窄,这次更丰富了。比如说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就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健康密切的问题都增加进来了。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刚才已经讲到,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2015-04-30 10:23:57 [张国华]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这个问题是社会和媒体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广告代言人。大家看到,在广告当中经常有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在现行广告法当中对这些代言人是没有法律规制的。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因为明星代言是要收费的,有的代言收费还很高,不能只收钱、只有利不担责。这次规定,只要你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也可以说是这次的亮点。2015-04-30 10:26:17 [张国华]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因为我们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们这几年积极履行该公约规定的义务。烟草广告这是我们工商机关这几年监管的重点。从去年情况来看,烟草广告在市场份额占的比例已经很小了,百分之零点零几,违法烟草广告案件数量在全体广告案件中的比重也比较少,烟草广告秩序还是比较好的。但尽管如此,这次新广告法当中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的发布违法广告。2015-04-30 10:27:55 [张国华]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比如说在学校里面、幼儿园里面、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是不能做广告的,就是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不要从小就受到商品的干扰。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因为那个时候互联网广告还没有或者刚刚出现,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大家反映比较热烈的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但是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又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之后我们还要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也在新广告法里有所体现。七是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传媒是广告主体的最后一道把关主体,如果能把住关,认为它是违法广告,不能发的话,消费者、人民群众是看不见的。所以传媒在发布广告当中也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这次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2015-04-30 10:31:21 [张国华]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现在大家在媒体上能感受到公益广告。这次把它写到法律里,作为一种法定的职责要发布,要承担发布公益广告的责任。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比如说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不利的,使违法广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情节严重的,在里面有收受好处、渎职失职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工商机关执法监管的要求更高了。十是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这次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了,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是3到5倍,还有的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现在最高可以罚到200万,所以处罚力度更大了,这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2015-04-30 10:37:39 [刘双舟]亮点很多,张司长从十个方面做了总结,还有一些细的小的亮点。比如说新增的广告准则,原来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这次增加到17种,凡是和消费者生产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几乎都囊括进来了。原来这一章就叫广告准则,现在名称叫做广告内容准则。原来七种有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烟草、食类、酒类、化妆品。这次有增加,这些商品和服务也是前几年违法广告发生率比较集中的地方。 2015-04-30 10: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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