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改增”的减税效应,见仁见智,有的试点纳税人人认为税负下降了,有的则感觉税负增加了。这种看似矛盾的说法,与看待问题的角度、方法有很大关系。 营改增之所以能起到减税效应,关键在于营改增将因营业税、增值税并存导致中断了的抵扣链条,重新连接起来,通过抵扣机制,实现只对本环节增值额征税,消除了对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人的重复征税,从而减轻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那么,为什么有的试点纳税人感觉税负加重呢?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例,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在营改增之前采购设备造成的。以运输业试点纳税人为例,在营改增之前采购运输设备的试点纳税人,因无法抵扣设备的进项税,导致税负加重,而营改增之后采购运输设备的纳税人,之前与之后,哪怕只差一天,也可以抵扣购进设备的进项税,不但税负下降,甚至可能在试点之后一段时期内,因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用缴纳增值税,税负可以降到零。 二是购进不均衡造成的。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只要取得进项税发票,不论与这张发票对应的原材料使用多长时间,都可以一次性抵扣。所以,在销售均匀的情况下,购进支出不均衡,导致不同月份税负变化较大。购进支出大,进项税多的月份,应纳税额少,甚至不用缴税,税负下降。购进支出少,进项税额少的月份,应纳税额大,税负增加。 三是改革不彻底造成的。在不动产、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之前,对一些不动产比重大,利息支出大的企业,因为无法抵扣,可能导致税负增加,在营改增全部到位后,随着抵扣项目的增多,税负会逐步下降。 四是供应商造成的。有的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导致试点纳税人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销售价格相对低一些,试点纳税人可以弥补,因没有专用发票抵扣造成的损失。 五是采购商造成的。有的试点纳税人本来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等优惠政策,但是采购商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为留住客户,不得不以放弃免税,转而缴税为代价,给采购商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税负增加。 基于试点纳税人税负加重的各种原因,看待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应该从以下角度: 一是从纳税人整体看。营改增是一项税制改革措施,是一项宏观经济政策,评价其效果,应首先从宏观的角度,从整体的角度。从纳税人整体看,绝大多数纳税人税负是下降的。原增值税纳税人,由于购进营改增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税负是下降的。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5%降低到3%,税负是下降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也不应是普遍现象。 二是从改革全过程看。试点纳税人税负增加的原因之一,是改革不彻底,抵扣不完全造成的,在营改增全部到位后,随着不动产等支出纳入抵扣范围,税负也会逐步降低。 三是从固定资产更新周期看。看待试点纳税人税负变化的时间跨距,不能仅从一个月,甚至也不能从一个年度看,如果将比较税负轻重的时间,拉长到试点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更新周期,比如因在营改增之前购进运输设备导致税负增加的运输企业,其再购买运输工具时,综合算账,税负也会下降。 四是从税收之外的因素看。尽管税负增加,但原因却是非税收因素,比如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留住客户,不得不放弃免税去缴税。这种情况,即使税负增加,不能说与营改增完全没有关系,但不是主要因素。 五是从纳税人反映税负变化的意愿看。对于税负的变化,似乎税负增加的声音高于税负下降的声音,好像多数人税负增加了,这可能是一种错觉。税负增加的纳税人,一般会积极反映自己的感受,税负下降的纳税人,就没有主动反映税负变化的积极性,成为沉默的大多数。如果征求纳税人的意见,是否同意退回到营改增之前,反对退回去的声音,会比目前反映税负增加的声音更大。 随着改革的推进,时间的推移,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会进一步显现,关于税负增加的反映,有望逐步减少。 作者:经济学博士、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
工作布置—— 税总发[201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做好迎接“营改增”工作 <李志远> 谈现阶段如何实务应对营改增(含实例) <小陈税务> 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剖析各大行业影响 <毕马威> 房地产营改增5月1日正式落地,影响几何? <中国指数研究院> 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房企将面临这5大挑战! <乐居> 解读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 <马靖昊> 献给5月1日实施“营改增”的四类企业 <华税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