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80320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国税函[2018]235号 2018-05-15 深圳市金融办: 《关于多种途径坚持民营金融业发展,推动经济“脱虚向实”的提案》(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8032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讨论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一、深圳市金融业营改增总体情况 自金融业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我局采取多项措施,精准定位影响税负的核心问题,围绕纳税人诉求,点面结合、上下互动,持续推进对税负上升企业的专项入户辅导,并多次召开重点企业专项座谈会,帮助纳税人逐一梳理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费用项目,引导纳税人合理调整财务采购模式,对属于应抵未抵等主观原因造成的税负上升,在加强抵扣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出实招帮助企业及时足额取得进项抵扣发票,纳税人整体税负不断下降。2016年5月-2018年3月,深圳市金融业增值税应纳税额362.99亿元,相较还原营业税减少75.2亿元,下降17.16%。 二、对相关建议的回复 对于刘根森委员在提案中建议的“切实降低类金融企业的税赋负担,给予定向税收优惠政策”,我局高度认可。但我局征管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的制定权属于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我局无权自行决定。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相关诉求,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做好金融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强化宣传辅导,积极调查研究,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欧阳远怡 联系方式:83878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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