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函[2013]74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11-29
摘要:“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一项法制宣传专题活动,形式、手段不限,例如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或通过手机信息、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播报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广告等。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740号             2013-11-29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部署,加强保障。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应将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重要的普法宣传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参与活动部署,在财力和人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分管领导主抓落实,税政法规部门和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

  二、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今年宣传活动主题为中心,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收政策规定、告知办税事项和流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类宣传媒体和通过办税大厅、税收宣传栏等宣传途径,采取多种形式拓广税收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度和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问卷调查、网上征询和设置咨询台等形式,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收集和梳理纳税人以及基层单位反映比较普遍和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予以解决。在形式多样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应注重突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特色和亮点。

  三、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经验。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单位和各部门应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编写活动简报,采集活动宣传相片、图册等上报省局和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宣传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重点突出特色、亮点工作)、意见及建议等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3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活动相关简报、图片和总结报告通过FTP传送到省局政策法规处“2013年12.4法制宣传”文件夹。省局将对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得好的单位、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根据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琼法宣〔2013〕27号)精神,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地税机关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弘扬“法治、服务、实干、创新、清廉”的海南地税精神,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宣传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收政策规定、告知办税事项和流程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税收知识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引导我省地税系统工作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守法光荣、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税收征纳关系。

  三、时间安排

  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四、活动安排

  各单位在“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举办宪法学习座谈会。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各种类型座谈会,深入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二)组织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

  (三)组织参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帖文征集活动、“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等全国性“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四)邀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各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等联系,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一期全员参与的专题法制讲座。

  (五)各单位积极应参与到当地法制部门组织的“12.4”法制日的宣传活动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送法下乡”等活动。组织法制宣传队,到基层进行税法宣传教育、印发宣传资料、赠送书籍、咨询服务等。

  (六)“12.4”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各单位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一项法制宣传专题活动,形式、手段不限,例如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或通过手机信息、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播报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广告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省地税系统“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把法制精神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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