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5〕104号文:稽查“摇号” 风险大了还是小了?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段文涛 人气: 时间:2015-09-02
摘要: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在税屋网站公布,《方案》明确,今后,税务稽查对象的选取不再 任性 ,而是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一文激起千层浪,广大纳税人...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在税屋网站公布,《方案》明确,今后,税务稽查对象的选取不再“任性”,而是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一文激起千层浪,广大纳税人、税务干部在对这种新的选案方式感到新鲜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将会面临怎样的税收风险。细读《方案》,我们发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机制,在减轻税务人执法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
  
  待查对象选取变化减轻执法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统称为税务稽查对象)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是税务稽查部门的主要职责。
  
  税务稽查部门以往确定待查对象,是由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确定为待查对象。这种方式有选案准确率较高等诸多长处,但由于夹杂人工因素,且选案和报批过程是在税务部门内部流转,这样确定的待查对象往往会有人质疑不太公平。特别是由于掺杂有人工因素,纳税人往往不把重点放在提升税法遵从度上,而是千方百计找人,以期不被选中,从而增大了税收执法风险。
  
  此次发布的《方案》规定,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目前,限于税收管理模式及稽查力量的配比,任何一个税务稽查局的辖区内,候选纳税人的户数一般是每年检查户数的千倍以上,也就是一千户纳税人中可能被选中一户作为检查对象。既往采取的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都不可能把真正有涉税问题的纳税人都选中,但由于在被查对象的选取过程中存在人工因素,一旦没被选中的纳税人出现税收问题,稽查部门又将从另一个角度承受执法风险,即为什么这些存在涉税问题的纳税人没有被选为稽查对象。
  
  往后,按照《方案》,除了有明显的线索和迹象表明某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将被直接立案外,其他待查对象都将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产生。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进户检查后的处理结果对纳税人的影响重大,作为税务稽查部门需加强学习并准确掌握和运用税法及税收政策,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不偏不倚的公正执法,让每一户稽查结论都能经受得住内部监督和司法监督的考验,从而从根本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随机抽查对纳税人税法遵从要求高
  
  随机,摇号,从理论上说,任何一户纳税人都有可能被选为待查对象,纳税人再也无需千方百计找关系不被选中,如果被选中,税务稽查将真正成为税收执法的“纳斯达摩之剑”,时刻警示着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纳税人。
  
  根据《方案》,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将结合应用,兼施并举,以确保稽查执法效能。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税务稽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架构、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纳税数额、成本利润率、税负率、地理区域、税收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等特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纳税等情况进行稽查。
  
  对于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税收违法行为,主动配合税务稽查部门检查,主动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进户检查也就是常说的“查账”,稽查部门和纳税人都不陌生。稽查部门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同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按程序完成检查,依法作出处理、处罚。
  
  按照《方案》,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从严处罚。这意味着,对进户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问题,不仅要补税、加收滞纳金,还将在法定幅度内加重处罚。同时还要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结果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因此,纳税人唯有自身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法申报纳税,方能避免因上述税收风险引发的税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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