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和申报指引

来源:沙井国税 作者:沙井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6-08
摘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5%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合同,并在到期前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融资性售后回租

1.销售额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1)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2)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

(1)选择上述第(1)种方式确定销售额的,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后的余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就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的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选择上述第(2)种方式确定销售额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四)差额征税的适用范围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2.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执行差额征税政策;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执行差额征税政策。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试点纳税人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执行差额征税政策。

四、旅游服务

(一)注释

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二)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三)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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