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和申报指引

来源:沙井国税 作者:沙井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6-08
摘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5%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合计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 “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八、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一)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发票开具

方式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3%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依3%征收率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依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申报要求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2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1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2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入申报表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九、转让不动产

(一)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发票开具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依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5%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到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报要求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将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第10栏 “本期发生额”;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价税合计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6栏“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4行“(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5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6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合计填入第4行“(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5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将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金额填报申报表第6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

十、未开具发票申报要求

(一)发票开具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总局将修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将增加税率为“不征增值税”项目。在系统尚未升级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开具适用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为***”。

(二)申报要求

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申报。在申报时出现一窗式比对异常时,向主管国税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供营业税申报表和完税凭证。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2-3-4-5-6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