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税减税影响盈利的逻辑:税率变动与买卖价差 2.1.增值税税种特征:中性原则与进项抵扣 在具体展开说明增值税减税影响企业盈利逻辑之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增值税的税种特征与计税过程进行简要的说明: 增值税对商品的增量部分征税的一种流转税,表现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增值税属流转税类,顾名思义,是指对商品或服务在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是“价外税”,即实际交易的价格中包含了应缴纳的税收。增值税对增量部分增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体现为进项税额的抵扣。 假设某商品从原料到产成品需要三个环节,以厂商2为例说明增值税如何实现对增量征税:厂商2以P2(含税价)购得中间品1进行加工后以P3将商品出售给厂商3,此时增值税(销项税)为:p3*t 3=T0+T1+T2,但凭借购买中间品1的发票可以抵扣部分税款:p2*t2=T0+T1(进项税),厂商2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T2,所纳税额与其在生产过程中贡献的增值部分相对应。同理,厂商1负担T0,厂商3负担T3,不会出现重复增收的情况,增值税这种“不偏不倚”的特性不会影响产品生产和资本投资的结构,符合税收“中性”原则。
2.2.增值税减税影响逻辑:税率变动与买卖价差 我们以一个简短的案例来说明增值税减税对于企业基本面的影响: 假设: 企业的购买价为A(含税价,成本,取决于对上游的议价能力,计算进项税); 销售价为B(含税价,收入,取决于对下游的议价能力,计算销项税); 调整前增值税率为t,调整后增值税率为T,假设进项税率与销项税率相等; 假设A、B在调整前后不变。
不难看出,增值税的税制设计使得减税对于企业基本面的影响首要是现金流,其次才是盈利层面。首先,应明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增值税是价外税,实施的是税款抵扣制度,通过扣除以前环节已征收过的税款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新增价值部分征税。税款随着商品流通逐渐转移,会计上体现为消费者承担所有税款。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降税的首要影响是生产产品价格下降,引发下游需求上升,进而传导到全产业链的资产负债表修复。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增值税首先影响企业经营现金流,同时并不直接记入企业利润表(会以附加费的形式间接记入),理论上对公司的利润并不产生影响。如果税负能够顺利转嫁到下游,理论层面来看增值税的税种设计对企业基本面的更重要的影响是在现金流方面。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税负转嫁往往并不顺畅时。因此,增值税可以结合议价能力通过影响上下游的含税价格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具体而言,若其上游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强,则产品的含税价格不变,税率降低导致该公司的不含税价格上升,将造成该公司对应产品的成本提高。即只有不含税价格低于初始不含税价格,对该公司来说成本降低。若其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强,即其必然降低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若不变,则对该公司来说实际收入未变,若该公司对于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强,则含税价格不变,公司的实际收入增加,净利润有所上升。 因此,增值税减税对于盈利的直接影响来源于税率变动和买卖价差,前者核心来自于政策调整倾向,后者核心则是来自于议价能力。 第一:税率的变动,来自于政策调整倾向。税率的变动来自两方面,一是税率的下调,二是税率档次的下调。前文为方便推导假设销项税额与进项税率相等,实际中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可能处于不同档位,税率的变动也可能在差异。 第二:买卖价差的变动,受议价能力影响。实际中,A、B的变动方向取决于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企业为了使利润最大化,会尽力抬高售价,压低成本价,因此,若对下游的议价能力强,则会尽力维持售价不变(税收下降,价格不变或下降,选择不变),若对上游的议价能力强,则会尽量压低成本。同理可得,A、B的变动共四种情况。最终企业盈利情况和现金流水平还会受到变动后买卖价差(B-A)的影响。
2.3.增值税减税效果:以四档减三档为例,初见成效 2017年增值税四挡变三档已经初见成效,减税147个亿。在近两年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的号召下,在营改增之后通过增值税降税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成为重要渠道。2017年7月之后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公开表示,这项政策在2017年7-12月带来减税额度为147亿元。同时,我们由下图可以明显观察到,6月起增值税18年国内增值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例明显低于17年同期,说明此前增值税四挡变三档已经初见成效。此外,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税率由11%降至10%,使得后续增值税减税效应将更加明显。
以燃气行业增值税减税为例:2017年7月1日起,天然气行业增值税由13%下调至11%,燃气行业17年Q4毛利率上升0.4个百分点,净利润上升1个百分点;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169.2%。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率由11%再次下降1%至10%,同样可以看到行业盈利与现金流状况都有所改善。天然气增值税下调有效降低燃气成本,促进下游企业发展,且燃气终端价格调整需举行听证会,短期内具有价格刚性,减税在短期内具备改善盈利的逻辑。
以农产品行业增值税减税为例:2017年同样将农产品的增值税率由13%下调为11%,且于2018年5月由11%下降为10%。但农产品减税对农产品加工行业基本面的改善作用相对偏弱。因我国目前农产品加工行业细分领域较多,生产较为分散,且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商品的差异化有限,产商的议价能力有限。
3.增值税减税盈利增厚测算:制造业受益,以采掘、化工、机械为主 3.1.减税方案的三种推测:以三档并两档和制造业减税为核心 未来增值税下调的三种可能情况,围绕三档并两档和制造业减税为核心。由于目前增值税调整方案暂未公布,因此我们根据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的宗旨,对未来减税方案的大体推测,具体税率调整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16%和10%两个档位的税率合并为12%的新税率,6%档保持不变; 第二种,16%下调至10%,其余两档保持不变; 第三种,16%下调至14%,10%下调至6%,6%保持不变。 考虑到对增值税率不同档位的调整对行业的影响,并结合目前各领域的增值税税率分布,第一、二种猜想方案都是对制造业重点降税,符合政府为制造业减负的方向;第三种减税路径中下游服务行业和制造业均受益,但服务业的减税幅度会相对更大一些。
3.2.测算方法和结果:采掘、化工、机械设备、通信和公用事业受益最多 如何测算减税方案的影响?我们采用“教育费附加倒算法”与投入产出表两种方法测算不同减税猜想对企业盈利状况的影响。需要提醒的是在以上两种考察方法中,由于受增值税减税影响对于企业销量无法精确考察,因此在以下的测算中我们仅考虑买卖价格变化对于企业盈利的影响。 第一种方法:教育费附加倒算法。由于大部分企业不会直接公布当期增值税的数据,但我们可以在国泰安数据库得到20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和消费税数据,并通过以下公式倒算得出本期增值税:
其中,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具体参照各公司计税比例。在含税买卖价格不变的假设下,减税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变化为:
考虑到依托于增值税而变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最终减税对企业的利润影响为:
最后,我们衡量减税对申万行业的利润增厚和利润率水平的影响:
第二种方法:投入产出表测算法。投入产出表是反映一定时期各部门间相互联系和平衡比例关系的一种平衡表,可以全面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我们采用了最新披露的2015年投入产出表数据。考虑到议价能力不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我们运用不含税买卖价差计算企业利润:
由于投入产出表行业较难与A股直接对应,为了计算企业利润增厚和利润率变化,我们用表中的“不含税中间投入+增加值”代表营收水平,来衡量企业利润率的变化。 两种测算方法各有优缺点,可以互相参照。
3.2.1.教育费附加测算结果:平均增厚A股盈利7.73% 首先,我们用教育费附加倒算法计算三种减税方案对全部A股盈利情况的影响。可以看到,第二种减税猜想(10%,6%)的减税幅度占总利润比值最大,约增厚利润10.70pct,三种方案平均增厚A股盈利约7.73pct。
采掘、化工、机械设备等行业受益最多。经测算,在三种减税猜想的情况下,申万行业利润增厚幅度和利润率变化如下。具体来看各减税猜想中利润增厚和利润率上升幅度前5的行业,可以发现:第一种减税情况中,利润增厚最多的行业是采掘、化工、综合、机械设备和纺织服装,都是上游企业和制造业第二种减税情况中,利润增厚最多的是采掘、化工、建筑材料、医药生物和纺织服装,和一的情况类似、但幅度更大;在第三种情况,受益最多的行业是通信、公用事业、建筑装饰、采掘和食品饮料等下游服务业。
2019年社保费明显降低及全国各地缴费比例统计表<东方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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