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精神,现将我省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国家政策规定核算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请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申报方式 各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或窗口申报的方式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工作。 (一)网上申报 各用人单位请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gansu.gov.cn;)“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专区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无需申报)。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和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申报手册从甘肃残疾人就业信息网www.gscjrjy.org.cn自行下载) (二)窗口申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省委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各人民团体及所属单位、中央在甘单位及所属单位,可到甘肃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168号省残联办公楼403室;联系电话:0931—8413576) 2.市(州)及县(市、区)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到同级残联或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3.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等各类组织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或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4.用人单位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从业残疾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 (2)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残疾人三方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3)从业残疾人2023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际计算); (4)从业残疾人2023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告。 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9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政策
相关解读
案例解析个税年度汇算<左岸金戈>
“应当”的义务,“应当”依法设定<丁潇>
个税汇算清缴将至,有哪些看点?<中国税务报>
普华永道解读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普华永道>
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要点(附德勤税务点评)<德勤Deloitte>
对“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四点意见<李欣>
个税退税、补税:个税APP绑定工资卡,支付宝改付款顺序<黄蜂老五>
2019年第94号公告个人免于办理汇算清缴的两种情形分析<威德税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免于办理汇算清缴,须满足一个前提、一个条件<钦光税道>
个税:先计算清楚,再判定是否免于汇缴<段文涛>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