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下放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 建办市函[2021]68号 2021-2-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恳请支持我市下放部分市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渝建函[20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由你委许可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和特种工程资质的审批权(含重组、合并、分立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你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做好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相关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持续提升企业资质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2月7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