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函[2005]265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10-08
摘要:各区县下载数据后,利用稽核导出工具导出,与前期下发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缺联票数据进行核对,将未检查的数据上传到省局,由省局导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检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5]265号      2005-10-8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发票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5]86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一并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数据完整,不走过场。省局将适时对各地的审核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二、省局将总局重新下发的2005年1-6月货物运输业发票缺联票数据放在专用服务器上(FTP:/84.16.16.19/四种发票稽核比对结果/货物运输发票),由各地自行下载。

  三、各区县下载数据后,利用稽核导出工具导出,与前期下发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缺联票数据进行核对,将未检查的数据上传到省局,由省局导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进行审核检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5年10月8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