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发[1992]13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铁路投资债券利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复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2-09-09
摘要:考虑到这批债券属于国家投资债券性质和发行中的具体困难,为支持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重点技术改造,同意对你部今年发行的20亿元铁路投资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铁路投资债券利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复函

国税函发[1992]1325号            1992-09-09

铁道部:

  你部铁财函[1992]359号《关于请求免征铁路投资债券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二年计划(草案)》通知[计综合[1991]1号],今年你部委托建设银行向社会发行铁路投资债券20亿元。对该债券的利息,按照财政部财税[1992]11号文件精神,应当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但考虑到这批债券属于国家投资债券性质和发行中的具体困难,为支持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重点技术改造,同意对你部今年发行的20亿元铁路投资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国家税务总局

1992年9月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