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政策支持力度 (九)完善民营企业上市服务政策。落实落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对计划申报上市的企业开展“一对一”专业辅导培育。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完成福建证监局辅导验收后奖励50万元,实现境内上市(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奖励100万元。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福建证监局) (十)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到债券市场发债融资。鼓励有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拓宽支持双创企业的资金来源。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支持民营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支持省投资集团进一步提升省融资担保公司、省闽投融资再担保公司发债增信服务能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证监局) (十一)引导基金行业服务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和国企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搭建覆盖不同产业、不同阶段、不同目的、不同层次的产业投资基金体系,推动国企产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形成合力,引导我省基金业积极服务民营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流动性。(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国资委、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 四、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保障 (十二)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召开银企座谈会、民营企业项目推荐会、产融对接会等形式,推动政银企良性互动,提高产融对接效率。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确定“白名单”企业,并定期更新名单,引导“白名单”企业登录“金服云”平台提交融资需求,降低金融机构获客成本,进一步提升融资对接成功率。(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 (十三)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优化“金服云”平台功能,有序增加实时查询信用信息项目。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对金融机构的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服务,促进金融机构利用有效整合信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合规使用信用信息的监管,定期评估金融机构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服务的成效。(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数字办、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 《关于提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9-28 日前,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闽金管规〔2023〕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该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制定了《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共13条举措。 一是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从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落实好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政策、加强对民营企业特色化金融服务、做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架构等方面提出举措,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 二是引导信贷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落实民营企业公平信贷原则、推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服务民营企业考核激励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 三是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提出了完善民营企业上市服务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引导基金行业服务民营企业等措施。 四是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保障。从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方面入手,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三、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细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若干措施》是推动以上政策措施在我省金融领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是对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和保障的进一步细化,力求持续提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破解堵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今年以来,省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情况调研。针对调研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反映的融资堵点,省金融监管局联合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逐项梳理、逐个分析,在《若干措施》中提出了加强特色化金融服务、落实公平信贷原则、加大直接融资支持、提升增信服务能力、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等举措,力求政策精准惠企。 三是突出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积极学习外省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良性互动,提高产融对接效率。同时,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确定“白名单”企业,并引导“白名单”企业登录“金服云”平台提交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融资对接成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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