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认真总结,按时报送汇缴报告和有关报表 2008年度汇缴申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汇缴中反映出来的在所得税政策贯彻和征管执行中的问题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振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及时按要求报送总结报告和报表。 为减轻各基层局的负担,总局、省局要求报送的大量报表市局都尽可能通过完善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或由市局自行统计分析,对现行系统或市局不能完成的报表,要求各单位统计报送。2008年度汇缴结束后,各单位除于6月30日前报送《2008年度所得税汇缴工作报告》外,还要按时报送汇缴评估情况统计表等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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