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的旧汽车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希望工程,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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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28
摘要:问:企业将自己使用过的旧汽车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希望工程,请问捐赠的旧汽车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
问:企业将自己使用过的旧汽车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希望工程,请问捐赠的旧汽车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企业捐赠的旧汽车应根据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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