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消息,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标志着浙江税收征管进入“以数治税”新时代,旨在打造移动办税缴费最便利省份。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表示,《实施方案》提出“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即到2022年,基本建成一体化、智能化的税务数字化体系;到2023年,基本建成与税收现代化相适应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监管新体系和税费共治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税务,全方位提高执法、服务、监管和共治能力。 据悉,《实施方案》共包含全面推进税务数字化改革、不断完善精确执法体系、持续优化精细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23项改革任务举措。 其中,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税收领域全方位改革是《实施方案》的亮点之一。《实施方案》提及,要着力优化整合税务信息化系统、打造税收大数据平台、深化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体系等。 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浙江全省累计减免税费1.5万亿元,占同期税费收入的28.4%。其中,2020年减免税费是2015年的3.1倍,退税时间缩短为原来的三分之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成为主流,如今年上半年,该省纳税人综合网上办税率已达98.6%。 刘炳荣表示,《实施方案》出台和落地将推动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将税收数据真正融入业务管理并“反哺”、改进业务管理,真正实现“以数治税”。 当前浙江正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扎实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社会协同,打造“浙里办票”应用场景,上线电子发票(票据)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打通电子发票应用全链路。同时,该省已初步建成包括五大征管服务系统、一个基础数据平台和多个税收大数据应用场景在内的“5+1+N”框架,实现信息系统全省统一、信息数据省级集中。 刘炳荣介绍,浙江将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社会化协同应用,免费向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进一步提升电子发票开具比例,打通电子发票数据与企业财务报销核算归档等系统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电子发票从开具到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全流程无纸化。 根据《实施方案》,浙江将压缩纳税缴费总时长,到2023年压缩至90小时,到2025年压缩至80小时;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推进税费事项“掌上办”,实现电子发票数据“一键下载”和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一键报送”,打造移动办税缴费最便利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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