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税意味着什么?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南方周末 人气: 时间:2024-08-01
摘要:如果新消费税仍按照目前的税目征收,只将征收环节后移,下划地方,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为了多收税而鼓励烟酒等商品的消费,这与当初设置消费税的初衷相悖。

  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而征收环节后移,与其他改革措施一道,则可能对地方政府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导向作用,更加聚焦吸引人口、扩大消费。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营业税成为地方主要的税收来源,后“营改增”全面推开、营业税取消,地方政府失去了主要的地方性税源,逐渐走向依赖土地财政的道路。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土地收入大幅下降。地方政府亟须拓展新的收入来源,而消费税成为其中一个可能的来源。

  对消费税进行改革,可谓筹划已久。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要“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强调,要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

  按照目前的划分,消费税(以下称“旧消费税”)是中央税,收入归中央国库。而消费税的征收主要在生产环节,纳税人是应税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只针对部分特定商品征收,意味着消费税的税基比较窄,税收额较低。据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国内消费税收入8834亿元,与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913亿元相比,仅占7.6%。

  旧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收,且归中央,地方政府不能从消费税中获得收入。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主要是增值税分成。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要做大收入,就要鼓励企业扩大产能,只要企业有增值收入,就可以有税收。而把消费税改到销售环节征收并划归地方(哪怕只是一部分),将会引导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从消费中获得更多税收。

  同时,这也有助于激发地方政府吸引外来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动力。过去几年,很多城市放开入户政策,这自然有支撑本地房地产市场的考虑。而消费税改革会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通过营造更亲消费者的场景、更保护消费者的制度,吸引更多外埠消费者。

  目前,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行为都会收消费税。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旧消费税只针对部分特定的商品征收。这些“应税消费品”可以分为几类,一种在当时被认为是“奢侈品”,比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小汽车等。这些商品中,有的现在依然是奢侈品,但有的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有的属于不鼓励消费的商品,以高税收的方式来限制,如烟、酒、鞭炮、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目前消费税主要来自烟、油、车、酒四大类商品的贡献。如果新消费税仍按照目前的税目征收,只将征收环节后移,下划地方,可能导致地方政府为了多收税而鼓励烟酒等商品的消费,这与当初设置消费税的初衷相悖。因此,消费税改革也要统筹考虑,例如把一些可以鼓励消费的商品的消费税更多下划到地方,比如游艇、摩托车等(还可以增加私人飞机、载人无人机等类目),这会引导地方减少甚至取消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限制。而水域、低空空域等,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放开限制,有利于扩大内需。

  此外,如果要扩大新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还要考虑有可能和增值税产生重复征税的问题。广义上的消费税,也就是如果对所有商品和消费行为都征税,那就会和增值税重复。所以,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一般不会再普遍征收消费税,只会出于特殊目的,针对个别商品征收消费税,比如法国的消费税就只针对烟酒、石油产品、贵金属以及娱乐业。中国目前的消费税也是类似的设计。美国则不征收增值税,只有一些州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因此,如果出于扩大地方税源的目的而将更多商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就需要更充分的论证,并同时对增值税进行调整,避免重复征税。

  除了消费税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提出,要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完善地方税体系,甚至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调整税率的自主权,有助于让地方政府拥有稳定的税源,也有助于鼓励地方之间通过竞争来获取更多的税收。但另一方面,消费税的收入仍然是有限的,无法完全弥补卖地收入下滑的缺口,地方政府仍然要秉持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学会过紧日子。把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入到更有需要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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