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部署,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进行调整。 变化:信息齐全成为出口退税申报必要条件 2014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申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就是由以前的单证不齐即可申报改为纸质单证齐全同时还要信息齐全方可申报。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对退免税认定、进料加工、生产企业视同自产、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代理出口、出口转内销等几个方面作了相关补充规定,这也使出口退税的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影响:减少疑点提高效率 现阶段出口退税申报,要求企业在正式申报之前,先进行预审,通过后再进行正式申报,但部分企业对预审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增值税发票和报关单信息导入审核系统的时间很多都晚于企业申报,导致企业不能准确掌握其申报的正式数据正确与否,待信息齐全后税务机关进行正式审核发现存在大量的录入错误,还要通知企业上门修改,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现在所有企业都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完成出口退税的预审核,因此申报方法调整后上述问题都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并且疑点减少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审核效率。 解惑:不会导致企业收到退税滞后 很多纳税人认为调整申报方法后,企业的申报要等到信息齐全后方可申报,这样造成申报受理要比以前推迟一段时间,从而导致企业收到退税滞后,影响资金运转。市国税局方面表示,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退税审核首先需要企业申报与退税相关的纸质单据,主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然后退税审核部门通过信息接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和海关传送的出口报关单信息,再将两类信息与企业申报的纸质单据进行对审,审核无问题后方可退税,因此可以看出,现阶段即使企业正式申报成功,但只要信息不齐退税部门仍然无法审核退税。 所以申报方式调整为信息齐全并且无误后再正式申报,虽然申报时间推迟,但实质不会影响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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