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函[2015]113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2015年第2批农产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2-30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相关公告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经省国税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小组核定,现将蒙牛乳制品清远有限责任公司等61户企业共454个产品扣除标准的核定结果予以下发(见附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2015年第2批农产品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5]1134号      2015-12-30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相关公告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报经省国税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小组核定,现将蒙牛乳制品清远有限责任公司等61户企业共454个产品扣除标准的核定结果予以下发(见附件)。各主管国税机关应及时公告所辖试点纳税人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标准。

  附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汇总表(2015年第2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2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