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16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 税总函[2015]702号 2015-1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深化税收分析,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下发2016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现通知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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