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上班族的生活账单,是这样的↓↓↓
《人民日报》曾经发文称,现行个税已经沦为“工薪税”了。这一说法直接指向了个税征收方式的弊病之处。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分别征收、各个清缴”。而这,就很容易造成各方面的不公平。 不公平之一 目前,月薪低于3500的人员是不需要缴税的,而富裕群体有多种方式可以避税,例如将收入划归为资产等等。所以处于中间层的工薪阶级成了缴纳个税的主要力量,中低收入者税收贡献率达65%左右。 举个例子:甲、乙两人收入相同,甲每月收入共4000元,其中只有3500元是工资薪金,余下300元是劳务报酬、200元是稿酬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甲就不需要缴税了。 而乙每月收入同样是4000元,全部为工资薪金,则需要纳税15元。同样在劳动,相等的收入,一方要纳税一方却不用,明显可看出这个制度是不公平的,高收入者会更有利。 不公平之二 另一方面,有专家指出,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也是不妥当的。 举个例子:张三家两口子,两人工作,每人月薪3000元;李四家也是两口子,但只有一人工作,收入4500元。这样的话,现行制度下张三两口子不需要缴纳个税,李四却需要缴纳。即使现实情况是,张三家庭收入达到6000元,而李四家庭只有4500元。这明显也是不公平的。 全国政协委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比较合理 基于这样的情况,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带来了《减税收 削预算 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的提案。 他提出,2011年至今,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而居民消费价格累积涨幅也已超过10%。现有的个税起征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状况,需要做进一步的上调,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 算上通胀等各方面因素,他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是比较合理的。 小编发现,2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在某经济论坛上,也提出:应当对个人所得税实施分类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劳务类的起征点,减轻劳动者负担,实施“放水养鱼”的政策。 再假设你月薪一万,个人缴纳公积金8%,按现行3500元起征点缴纳个税,那么税后收入为:
如果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那么税后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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