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改变信用政策取决于信用政策变化后,对新增 销售收入所带来的利润增加值与由此产生的成本增加值进行 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则改变信用政策;反之,则保持原信用 政策。而在实际应用时,则通常通过比较原方案与新方案的净 收益的大小来决定是否变更信用政策。净收益计算公式为:净收益=产品销售收入一产品销售成本一机会成本一管理成本一 坏账成本一折扣成本。 而这种计算方法存在以下缺陷: 一是在计算应收账款机会成本时,对如何确定应收账款 占用资金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主张按成本法确定,即按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乘以变动成本率计算,认为应收账款增加 时企业垫付的资金是企业的成本;另一种观点主张按收入法 确定,即按应收账款平均占用资金余额计算,认为应收账款减 少时企业收回的资金是企业的收入。即: 在成本法下: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X投资报酬率。 在收入法下: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应收账款平均占用资金余额×投资报酬率。 很明显,这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 二是不论是采用收入法还是采用成本法,应收账款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成本或折扣成本的计算都未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它们的发生应是未来值,而销售成本的发生却是现值,将两者直接相加减是不匹配的。 因此,本文拟通过举例介绍一种在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变更时既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又较直接简便的方法——收益现值法。 在收益现值法下其计算步骤为: 1.计算产品销售收入的现值。产品销售收入的现值=现销收入+∑赊销收入×复利现值系数一坏账损失×复利现值系数。 2.计算产品销售成本的现值。因产品销售成本在产品销售时已全部发生,因此产品销售成本的现值通常可视为等于其本身。 3.计算产品销售收益的现值。产品销售收益的现值=产品销售收入的现值一产品销售成本。 例:某企业目前年销售额为300万元,销售利润率10%。现销比例为40%,赊销比例为60%,平均收账期为60天,坏账损失率为2%。为促进销售,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拟将信用条件改为“1/30,N/60”,同时对现销部分提供2%的折扣。预计销售额将提高10%,现销比例增至50%,约有50%的客户会利用1%的现金折扣,坏账损失率降低为0。假设企业的资金成本率为12%,判断该企业是否应变更现有信用政策? 在传统收入法下: (1)现行方案。应收账款机会成本二300×60%×60÷360×12%=3.6(万元);坏账成本=300x60%x2%=3.6(万元);净利润=300x 10%-3.6—3.6=22.8(万元)。 (2)拟用方案。应收账款机会成本=300x(1+10%)x50%x(30x50%+60x50%)÷360×12%=2.475(万元);现销部分折扣成本=300x(1+10%)x50%x2%=3.3(万元);赊销部分现金折扣成本=300x(1+10%)x50%x50%x 1%=0.825(万元);净利润2300x(1+10%)X10%一2.475-3.3-0.825=26.4(万元)。 比较两种方案下的净利润可知,企业应变更现有信用政策。 在收益现值法下: (1)现行方案。产品销售收入的现值:①现销收入的现值=300x40%=120(万元);②赊销收人的现值=300x60%x(1—2%)×(P/S,1%,2)=172.924 9(万元)。(注:年资金成本率为12%。因此月资金成本率为1%,60天可视为两个月,即两期)产品销售收入现值合计=120+172.924 9=292.924 9(万元);产品销售成本的现值=300×90%=270(万元);产品销售收益=292.924 9—270=22.924 9(万元)。 (2)拟用方案。产品销售收入的现值:①现销收入的现值=330x50,%x(1—2%)=161.7(万元);②赊销收入中30天内收回款项部分的现值=330x50%x50%x(1一l%)×(P/S,1%.1)=80.866 4(万元);③赊销收入中60天内收回款项部分的现僵2330x50%x50%x(p/s,1%,2)=80.874 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现值合计=161.7+80.866 4+80.874 8=323.441 2(万元):产品销售成本的现值=330x90%=297(万元);产品销售收益=323.441 2—297=26.441 2(万元)。 比较两种方案下的产品销售收益可知,企业应变更现有信用政策。 从以上计算过程可知,虽然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结论是一样的,但传统计算方法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且在计算应收账款机会成本时要先计算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并涉及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计算方法复杂且令初学者难以理解。而收益现值法直接按收到的款项折现计算,简明直观,且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令初学者容易理解。因此,收益现值法是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变更时较好的一种决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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