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0次全体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北京地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二、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三、缴存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出现错误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 四、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540元执行。 五、本公告的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表 2019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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