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2018-6-1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省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省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承继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 邮编:050013 传真:0311-86981147 涉税咨询电话:031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西院)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 邮编:050013 二、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6月15日挂牌,承继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省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11-88625116、88626588;传真:0311-88625297;网络举报途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互动交流-违法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检举事项处理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 邮政编码:050013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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