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办从非金融、保险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地税发[1994]54号 1994-12-30 税屋提示——
1.依据粤地税发[2007]186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9月21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粤地税发[2007]207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09月21日起全文废止。 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199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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