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对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征免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全文失效] 赣税函发[1994]14号 1994-07-16 税屋提示——
1.依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0年12月2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赣地税发[2009]99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失效。
你会赣科协字[1994]039号文收悉。鉴于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属社会公益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对其从事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的规定免征营业税。特此函复。 江西省税务局 199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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