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必须在车辆登记地交吗?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使用税是否还要向车辆登记地的地税机关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第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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