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特殊要求的大客户如何开具开票金额比实际销售金额大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3]15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内容不真实的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无论开具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按真实发生的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与实际交易相符的内容真实的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未按照法规开具发票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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