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 银管发[2000]139号 2000-03-29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现将人总行《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知所属各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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