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80)市劳险字第260号、(80)市财行字第895号、(80)市房统字第418号 1980.10.8 本市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以下简称"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由于历年来多次作过补充、修改,给工作造成不便。为了方便工作,现将本市执行的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综合整理如下: 一、放取暖补贴的范围 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固定职工(包括学徒工),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的住宅或单位宿舍和有暖气设备由个人经管的私有住宅,每天回家居住的,应发给取暖补贴;家居本市有暖气设备的公有住宅或单位宿舍的职工,由国家免费供暖,不发给取暖补贴。 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由单位免费供暖,不发给取暖补贴。但是,对于家居本市没有暖气设备住房的职工,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住集体宿舍的(主要指单位机要人员、警卫人员、炊事人员等夜晚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住集体宿舍的),可发给取暖补贴。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 1980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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