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规范与创新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邹忠明 人气: 时间:2020-12-10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建议通过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推进税收风险管理法治化,提高税收数据信息质量,探索和创新税收风险评估分析方法,规范应对方式,统一应对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若干意见》提出,以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总体思路,笔者认为,应认真梳理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税收风险管理遇到哪些问题,并加以研究和解决。

  税收风险管理遇到的问题

  税收风险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定位。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包括数据管理、目标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任务统筹、风险分析工具设计维护、应对过程监控等。省及省以下基层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不仅承担着上述职责,还承担着上级推送和本级评估分析后的税收风险应对执法工作。同时,不少县(市、区)税收风险管理部门还承担着纳税人注销清算、不涉及立案举报查处、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管查互动等工作。税收风险评估分析与风险应对均采取分类分级机制进行,比如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以及省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风险均以省、市、县税务机关组织开展风险应对等。对此,省、市、县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如何组织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源管理部门承担怎样的应对职责?这些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明确,以利于税收风险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

  税收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分析。目前税收风险评估分析方法主要采取指标分析对比法与人工分析识别相结合的方式。这种税收风险评估分析存在主观性较大的问题,同时税收数据信息的集成效应与深度挖掘应用缺乏充分体现。

  税收风险的应对流程和标准。税收风险应对指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应对部门根据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统筹推送的税收风险应对任务,主导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查自纠或依法进行查证核实并作出处理的工作过程。这个过程有待进一步明确规范、统一的操作流程和标准。以低风险“提示提醒”任务为例,其应对主体是谁、具体工作流程是什么等目前各地都不尽相同。

  税收风险的应对方式。税收风险应对方式指在税收风险应对时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包括提示提醒、约谈改正、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这其中有的属于纳税服务方式,不属于应对方式范畴,需要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管理

  一是建议修订和完善税收征管法,明确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和权限等。

  明确法定职责。税收风险管理本质是税源管理,特别是省及以下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不仅承担着评估分析、任务统筹等工作职责,还承担着大量的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直接面对纳税人。为了保证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依法、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应匹配与税源管理相适应的法定职责。建议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享有与同级税务机构同等的执法权限。

  完善执法权限。在处置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特殊性问题中,普遍采用约谈方式,效果显著。建议在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事项开展约谈。

  建立主动纠错减责机制。为了促进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我纠错的主动性,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质效,能否在税收征管法中增加这样的内容: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计算、政策理解偏差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一般性问题,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税务局留言等提示提醒的服务方式,或采取约谈措施,告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其自查补缴税款的滞纳金减半计算加收。

  二是不断提高税收数据信息质量。

  全面、准确的税收数据信息,是准确评估分析判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法遵从度高低,精准对纳税人实施差异化管理的保障。笔者认为,狠抓税收数据信息采集、筛选,进一步提高税收数据信息质量,是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制定税收数据信息采集规范。纳税人税收信息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应根据税收征管实际并结合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制定税收数据信息资源采集规范,统一税收数据信息采集范围、采集渠道、采集方法、采集标准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等,切实做到税收数据信息采集责任明、采集全、质量高。

  建立税收数据信息统筹管理机构。税收信息分级分层、分散型采集机制,明确了主责部门,但笔者认为,仍有必要建立专责机构统筹管理,比如在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中设置税收信息情报中心,整合现有信息中心和税种管理部门税收信息采集的职能职责,在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税收数据信息资源采集规范》要求和各时期不同的税收信息采集重点,专门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本级纳税人税收数据信息采集、筛选及数据信息维护工作。

  加强税收数据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加大互联网税收数据信息采集工具的研发与利用,形成强大的互联网税收数据信息采集与筛选能力;加快税收信息互联互通建设,打通政府部门间税收信息采集瓶颈。

  三是积极探索和创新税收风险评估分析方法。

  为了更好地发现和分析深层次税收风险问题,笔者建议以总局、省局为税收风险建模主体,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人工智能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探索,实现税收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利用。

  四是规范税收风险应对方式,统一应对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

  笔者认为,税收风险应对方式的确定应坚持合法有效、简便易行、严肃规范(包括应对执法方式名称均应与法规一致)的原则。应针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分别采取提示提醒、约谈改正、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等应对措施,避免执法不规范问题。

  应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操作规范,建议统一明确: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年度税收风险目标规划的制定与审批;税收风险评估分析;税收风险任务统筹;各应对方式操作方法;执法行为审批;执法文书使用;应对结果审核;案件移交;应对情况反馈;应对工作监督(包括与“三项制度”衔接)与考核;应对措施升级办法(如经提示提醒后纳税人不核实纠正,可以启动约谈应对措施、若再不纠正则启动检查应对措施)等。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



2008年10月的解读——

税收风险需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规避

  不少企业老板总抱怨:“我们从来不想偷税,可为什么税务局一查我们就要受罚?经营风险我们都能控制住,为什么税收风险总规避不了?”

  税收风险为什么总困扰着企业?不少企业为什么总摆脱不了偷税的阴影?原因在于,很多企业在纳税过程中走入了一个很大的误区———纳税仅是财务上的事。很多企业管理者认为:业务可以随意做,合同可以随意签,税收上出现问题那是财务的事。正是这种观念影响到企业依法纳税,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税收风险。实际上,财务部门所做的一切工作,业务部门的业务过程是依据。税怎么交不能看账怎么做,而要看业务怎么做!税收是业务部门产生的,财务只是个核算和缴税的环节。如果业务部门不按照税法的规定去做业务、签合同,等出现了问题或产生了税收结果之后,让财务来解决、来处理,这只能是事后的过程,财务只能通过做账,来掩盖前面的业务过程,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就叫偷税,这就是产生税收风险的根源。

  要化解税收风险,唯一的途径是从源头入手,从业务的操作上解决问题。

  目前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主要由以下三大环节产生:一是老板决策产生的税收风险,二是业务部门做业务产生的税收风险,三是财务核算与缴税产生的税收风险。

  老板决策不能忽略税收风险

  公司怎样发展?业务怎样做?都受老板决策的影响。但是,目前很多企业老板在决策时,很少考虑税收问题,导致了大量的税收风险。这样的事例很多。

  比如大连某家私营企业为了解决办公问题,老板决定购买写字楼。由于企业资金紧张,老板就以个人名义用按揭的方式购买1000万元的写字楼。写字楼由公司使用,老板让财务将写字楼记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还款全部由企业资金支付。

  该地税务局稽查后认定:该房产是老板个人资产,不属于企业固定资产,因此不能计提折旧,已计提的折旧要调整所得额,补缴3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还的银行按揭由于不是企业所贷的款项,属于替老板个人还款,房产由公司所用,应视同为老板取得的“租赁收入”,缴纳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使企业和老板个人都承受了本来可以避免的沉重税负。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到,老板的决策实际就是决策业务过程,也是产生税的过程。因此,老板决策也需要加强税收风险意识,不仅要重视经营过程,还要重视税收问题。

  业务部门做业务要重视税收风险

  合同决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只有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规避税收风险。合同是业务部门签订的,因此,业务部门是产生税的根源。目前很多企业根本没有重视业务部门产生的税收问题,认为业务部门就是搞好经营,为公司创收。但恰恰是不妥当的业务处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

  上海一化工厂业务人员从成都购进600万元化工原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购买这批原料的目的并不是公司生产自用,而是想转手卖掉。业务部门在与客户谈价格时说:“要发票650万元,不要发票620万元”。后来客户同意不要发票,按照620万元成交,货款通过老板私人账户结算。业务员认为这笔业务多赚了20万元!这种谈价格方式已经成了很多企业的习惯。业务做完了,老板看了也很高兴。但财务做账却犯难了:没有销售发票,怎么做账呢?财务只能不做收入。可是收入不做账,进的原料能入账吗?也不做账,增值税发票也不敢到税务局申报抵扣了。如此“体外”循环,还为公司少缴了30000多元的增值税。

  有一天税务局人员到公司查账,在账上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当检查销售合同时却发现了问题:发现一份620万元的化工原料销售合同没有收入账,最后被认定为隐瞒收入偷税,于是对该企业进行补税、处罚。按照销售收入620万元计算17%的销项税90万元,由于当初进项税没有抵扣,所以造成没有进项税,只有销项税。补交增值税90万元,罚款45万元,合计135万元。为了3万元,损失135万元,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这种风险哪儿来的?都属于业务过程不规范造成的。不开发票不仅给自己公司带来巨大的税收风险,由于没给客户开发票,客户的账也没法处理,造成买卖双方都需要在账上造假。如果当初业务部门给客户开发票,自己的公司交纳3万元的增值税后,变成了依法纳税。客户取得发票,也可以抵扣和进成本,双方都规避了风险。

  业务都是业务部门做的,老板逼财务解决税收问题,就等于逼财务去偷税。企业要规避税收风险,必须首先规范业务过程,按税法规定签合同、做业务。

  规范财务核算与缴税

  目前,企业纳税主要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的,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与计算税款企业内部缺乏监督机构。由于企业缺乏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使财务在做账、缴税上也会出现产生大量的税收风险。比如有一家企业,由于银行财务人员对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理解错误,使企业多交180多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几年后企业请一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内查,企业负责人才发现了此问题。此时再申请税务机关退税,已经很难办了。

  因此财务工作也需要监管,只有通过监管才能达到控制和规避风险的目的。

  总之,企业应该清楚认识到,税收风险也需要在企业的整个业务过程中规避。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纳税行为得以规范,真正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促使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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