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关于8月份推行“营改增”后发票领购、缴销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营改增”工作自8月1日起进入实质性开展后,实行“营改增”的企业需要在地税部门进行发票的集中缴销收回和税控机的注销,本月其他企业的发票领购业务还要正常开展,业务量大且比较集中。为避免拥堵,最大限度的缩减纳税人的等候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拟对不同业务进行错时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正常领购发票的单位在保证日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尽量避开8月份的高峰期,确因工作需要领购发票,请在8月9日前带齐资料提前预约时间到大厅办理。 办理税控机注销的用户还要携带以下资料:税控机注销审批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领购薄、发票缴销申报表等。税控机用户需清理完欠税及发票缴销后,准备好注销材料并在注销当日做一次“即时申报报税”到大厅办理注销业务。 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的纳税人,需要持《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到大厅进行缴销。大厅预约电话:83879322 。 请办理税控机注销和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的纳税人前来办理上述业务前,提前与税收管理员联系预约。 青岛市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2013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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