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2013-12-13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黔府发[2009]6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241号)要求,我局继续对历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省地税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继续有效的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66件(含联合发文18件),部分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件(含联合发文4件)。现将文件目录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6件 (一)货物和劳务税类15件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有线电视台(站、网)收取的闭路电视收视维护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黔地税发[1998]185号); 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1]23号); 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部门与慈善总会开展“短信捐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函[2005]60号); 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拆迁安置补偿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4号); 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8]47号); 6.《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建筑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暂行规定>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9]117号); 7.《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意见》(黔地税发[2011]18号); 8.《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地税发[2010]55号); 9.《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1号); 10.《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2号); 1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3号); 1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高营业税起征点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10号); 1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11]51号); 1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12]63号); 1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贵安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6号)。 (二)所得税类13件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8号); 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26号); 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烈属及因灾受损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黔地税一字[1995]第22号); 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6]92号); 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7]70号); 6.《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9]13号); 7.《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第11号); 8.《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工作规程〉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工作规程〉的通知》(黔地税发[2012]66号); 9.《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黔地税发[2006]168号); 10.《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4号); 1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贵安新区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5号); 1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61号); 1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第3号)。 (三)财产行为税类9件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矿泉水资源征收资源税的通知》(黔地税三字[1995]第10号); 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地税二字[1996]第07号); 3.《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页岩征收资源税的通知》(黔地税发[1999]152号); 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出租柜台如何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地税发[2000]99号); 5.《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破产重组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通知》(黔地税函[2002]127号); 6.《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地税函[2004]282号); 7.《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通知》(黔地税函[2011]206号); 8.《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数据传递和接收利用工作的通知》(黔地税发[2008]21号); 9.《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地税发[2012]25号)。 (四)国际税收类1件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黔地税函[2008]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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