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对工会经费的处理上存在两个疑惑:一是工会经费是否一律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二是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工会经费的计提与税务处理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修改意见:财政部近日刚修订了《职工薪酬》准则,需要把最新的内容补充进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收到返还工会经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上级总工会组织返还的工会经费是给企业工会组织的,作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并不是给企业的,所以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而企业工会组织是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建立的,属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所以,企业工会组织收到的上级总工会组织返还的工会经费,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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