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网上办税平台常见问题汇总

来源:山东国税 作者:山东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7-27
摘要:请勿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2行、第4行等应税服务、不动产及无形资料项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行中。

一、 系统登录

1、问:我在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时,为什么提示不存在该纳税人的信息,无法登录?

网上办税平台只提取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当前登记状态为“正常”类的企业信息,如企业当前状态为“非正常”、“注销”、“清算”等状态,平台将不予提取,相关涉税业务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新办企业如何开通网上申报

目前有三种开通方式,您可选择其中任一方式:

一是用户可登录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自主开通。

二是用户可联系96005656坐席电话或咨询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技术支持人员核对信息后开通。

三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通。

3、问:三证合一后,新税号如何登录网上办税平台?

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第二天,可使用新税号及原密码登录网上办税平台。如变更后的当天需登录网上办税平台但无法登录,请咨询96005656坐席电话或咨询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

4、我单位已进行三证合一,现在登录国税网上办税平台查询不到之前申报的数据,请问新老税号的数据可以同步一下吗?

现在网上办税平台还未实现新老税号数据同步的功能,企业如果想查询老税号的申报数据可以电话联系96005656服务人员临时维护老税号,登录老税号查询即可。因为申报历史数据模块中只能暂存近一年的数据,建议企业将老税号中申报的信息导出留存在电脑中或者打印出来,以便日后查询。

二、增值税

1、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属于本次营改增中的四大行业范围,6月申报增值税时,也需要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报送的报表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为必填表,纳税人根据本单位情况,据实填写。

2、问:我单位没有营改增新增品目,为何也需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

凡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维护了样本企业信息的,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需同时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3、问:我是营改增纳税人,高速通行费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填写?

通过网上办税平台进行远程申报时,请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顺序,分别将进项税额填写在《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30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中。

4、问:我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网上办税平台没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需要填写该表,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开放范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税费种认定信息中,含有101017713建筑物(2)-增量房或101017723构筑物(2)-增量房的有效税费种品目信息。无以上税费种信息的纳税人不提供《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如需填报,请联系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增加以上征收品目后,网上办税平台再重新提取。

5、问: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完销售额后,生成的预征税额是如何计算的?

预征税额计算办法如下:

(1)选择一般计税:

销售不动产:预征税额=(销售额)/(1+11%)×3%;

(2)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销售不动产:预征税额=(销售额)/(1+5%)×3%;

6、问:我单位是营改增的企业,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本月未实现税款,网上办税平台首页“申报状态”栏提示“申报成功  在核心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应征信息。”请问是什么原因?

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应征税款为零的纳税人均提示:“在核心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应征信息”,属正常提示。

7、我单位为出口退税企业,本月留抵税额显示在本年累计里,导致出口退税申报有问题,怎么处理?

对于出口退税企业因挂账留抵原因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的,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的进出口部门报送省局进出口处,审核后网上办税平台开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7、18、19栏次,纳税人参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九)》据实填写即可。

8、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报表已确认申报,已在开票系统中清卡,为何网上办税平台增值税申报状态一直是“已发送到一窗式比对系统,请进行抄报税”?

请联系金税盘或税控盘发盘单位,确认发行时选择的纳税人类型,如发行的是小规模类型的纳税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做变更发行及做零软盘补报。

9、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尚未办理税控设备,为何网上办税平台增值税申报状态一直是“已发送到一窗式比对系统,请进行抄报税”,该如何处理?

请联系金税盘或税控盘发盘单位,查询确认是否存在金税盘或税控盘发行记录,纳税人有发行的记录时,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10、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铁路运费待抵扣的票,请问我应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明确铁路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

已认证通过的发票信息,请按以上规定据实分别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5行)。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计算的说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优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8行“小微企业免税额”及第19行“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均按照3%税率计算。

12、我单位为保险业纳税人,预征率为5.9904% , 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选择代码050400,对应的增值税税率为6%,应该如何申报呢?

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如仅有按照预征率缴纳税款的,请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需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如确定不需填写的,在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后,通知网上办税平台重提增值税申报信息。

13 我单位不是电信业企业,增值税确认申报时提示:主表:一般项目列第12栏本月数 不等于 附表二:第12栏“税额”+《电信企业总机构使用分支机构传递单情况表》中“传递单进项税额”!

非电信企业产生此异常提示的原因是纳税人修改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数据,但未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造成的。请重新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相关项一致,再确认申报即可。

14、问:附表一中需填写红字发票数据,为负数不能保存报表,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后,由于要冲减当期销售额和税额,而应纳税额分配与销项税额比例有关,会影响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入库级次分配。平台对附表一的第9列、第10列保存时校验不可为负。申报填写方法如下:

(1)冲减红字发票后销售额大于等于零的,纳税人按照现行方式完成纳税申报计算分配应纳税额;

(2)冲减红字发票后销售额小于零的,纳税人按照“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对红字发票进行分类,分别冲减“应税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其中小于零的销售额,进行零申报,当期未冲减完的,下期继续冲减。因冲减红字发票导致“一窗式”比对无法通过的,人工强行比对通过。

(3)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有余额的,纳税人应填写红字发票冲减销售额台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便下期继续冲减。

15、问:我单位本期没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等项目,如何填报税负分析测算表?

如本月无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业务,按如下办法操作:

(1)    选择“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

(2)    “不含税销售额”项填写0,保存报表即可。

16、问:我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我需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已维护填报资格,平台尚未显示该表,请问该如何处理?

凡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已维护样本企业信息的,平台即可提取到报表。如未显示,请联系网上办税平台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96005656或联系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重新提取。

17、问: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何上期留抵税额显示到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第13行累计栏次,不显示在本期数中,并且计算抵减税额时也不能全部使用?

按规定,本次营改增上期留抵税款须挂账的纳税人,请按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填表说明核对本栏次的数据,网上办税平台已按要求设置留抵挂账并实现了挂账税额抵减的自动计算。详细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18、问: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点击确认申报时校验不通过,提示[ 0022 ] 主表第2行(1列+3列)+第3行(1列+3列)不等于附表一第1行(1列+3列+5列)+第3行(1列+3列+5列),无法申报怎么办?

请根据以上提示信息,确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行填写的数据是否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第3行相关栏次合计数相等。

请勿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第2行、第4行等应税服务、不动产及无形资料项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行中。

三、 财务报表

1、问:我单位刚在税务机关维护了财务报表备案信息,网上办税平台仍未显示报表怎么办?

请联系网上办税平台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96005656或联系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查询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的会计制度备案信息、重新提取。

2、问:我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主管税务机关做会计制度备案,为何本月不显示财务报表?

网上办税平台2013版财务报表可支持企业适用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类型的纳税人填报需要。如您单位不属于以上六类报送范围,平台暂不提供相应财务报表申报功能,请到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详细情况可联系网上办税平台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96005656或联系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查询您的企业适用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3、问:我单位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平台未显示现金流量表,如何处理?

网上办税平台提供的报表类型及应报送报表取自国税核心征管财务报表备案信息,如需申报现金流量表请到当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维护,然后联系网上办税平台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96005656或联系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重新提取。

4、问:我单位为旅游业,已在国税做了旅游业会计制度备案,为什么仍不显示申报表?

网上办税平台2013版财务报表可支持企业适用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银行类、保险类、证券类,“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暂不支持“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类申报,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财务报表的申报。

四、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1.问: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比对结果均为相符,但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后,提示一条为留待比对不可抵扣怎么办?

联系网上办税平台全省统一技术支持电话96005656或联系云服务平台www.96005656.com在线客服确认,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稽核系统中的实际状态,如状态有变更如为重号,需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2、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表审核时提示异常,没有利润总额项数据,应该如何处理呢?

2016年6月申报期起,网上办税平台根据全省重点税源企业信息采集要求,调整了审核校验关系,对利润总额等数据项为0的情况,平台将提示审核异常。

如出现审核异常提示,请填写审核说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