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2016高新技术认定中介机构备案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中国会计视野 人气: 时间:2016-08-09
摘要: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参与201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北京决定开展2016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2016年8月15日前受理备案材料。

通知明确,参与备案的中介机构条件: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通知指明,中介机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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