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三,采用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正常的商品销售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作商品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产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等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再确认销售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委托方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 委托方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 第五,发出委托代销的货物如果时间达到180天,即使未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税法有关规定,应视同销售,按计税价格计算交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第六,售后回购销售商品,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皮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如下: 第七,售后租回销售商品,在大多数情况下,售后租回也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但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会计处理同上。 借:应收账款—应收增值税款 第九,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在不涉及补价情况下,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会计处理如下: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第十,债务重组中以商品产品抵偿债务的,应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可以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商品产品出售业务与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只不过在该项业务中并没有实际的货币资金流八与流出。因此债务重组中债务方的最终损益来自两部分:正常的商品销售业务产生的损益和债务重组利得。债务方的会计处理如下: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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