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批量维护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2018-09-03 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照,税务机关需要将纳税人识别号由原15位税务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尚未向税务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8日零时,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税收征管系统内缺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批量填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届时被填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防伪税控装置和网上申报USBKey等将不能正常使用。 为不影响您办理发票和网上办税等涉税事项,请2015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尚未在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于9月17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和税控装置重新发放、网上申报USBKey信息更新等事项。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8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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