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1]1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1-07-19
摘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法规,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型263辆、重庆庆铃QL6470DY11型84辆、重庆庆铃QL6470DY611型28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1]126号        2001-07-19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0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法规,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型263辆、重庆庆铃QL6470DY11型84辆、重庆庆铃QL6470DY611型28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税 屋附件: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计划分配表(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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