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国税函[2008]290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涉税软件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部分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9-16
摘要: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按照统一的服务合同范本和承诺的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从2008年10月1日起。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应事前向市局报备,由市局公告后执行。若发现违规服务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应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技术服务资格。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涉税软件技术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部分废止]

甬国税函[2008]290号             2008-9-16

  税屋提示——依据甬国税公告[2011]5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07月07日起,本法规附件1中第一条第(三)项废止。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精神,市局近期对5家涉税技术服务单位的收费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发现部分技术服务单位在服务收费、发票开具、合同签订、税收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各技术服务单位为此进行了自查自纠。为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工作,切实解决纳税人应用电子手段进行申报纳税、网上办税,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强化监管职能,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机关开发或委托开发的拥有产权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应免费向纳税人发放;对税务机关不拥有产权、通过市场化开发的纳税申报软件等信息产品,应协调开发商、服务商与纳税人签订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及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纳税人自愿使用信息产品和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次服务付费的方式,不服务不收费,并进行约束和加强监管。立足于纳税人现有的技术条件升级软件,禁止开发商和服务商利用软件升级推销设备以及利用培训等机会向纳税人收取高额费用。为此,各单位必须对辖区内的涉税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一次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是服务收费、发票开具、合同签订、公平竞争等。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结束,10月底前将清理规范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对纳税人投诉的服务、收费等问题,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认真审查核实投诉的真实情况,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纳税人自愿选择原则。

  各单位要鼓励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允许已作出承诺的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打破地域向所有纳税人提供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不得以行政手段限制正常竞争,以确保纳税人以较低成本获得相关产品和更好的技术服务。

  对市局建立的服务收费标准备案公告制度(见附件1)和统一的服务合同范本(见附件2),各单位要做好公开宣传和日常监管工作。公开宣传的形式包括办税服务的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发放宣传小册子、国税外部网站,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

  三、建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报备制度。

  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按照统一的服务合同范本和承诺的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从2008年10月1日起。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应事前向市局报备,由市局公告后执行。若发现违规服务违规收费的,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应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技术服务资格。

  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技术服务单位应本着创立企业品牌的客观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合同期满后必须进行回访服务,在充分尊重纳税人意愿和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续签服务合同,而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限制纳税人的正常申报而强制纳税人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

 [部分废止]1.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收费承诺情况的通告

  2.涉税软件(不含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9月16日

  附件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收费承诺情况的通告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取有关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收费信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施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经过前阶段对涉税技术服务单位收费情况清理规范后,现将防伪税控系统收费标准、网络申报技术服务单位承诺并报市国税局备案的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及收费标准

  (一)宁波市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为:

  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授权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销售服务单位为:

  1、宁波正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余姚市现代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3、象山金国穗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服务单位纳税人可自愿选择。

  (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41号)规定:金税卡为1188元,IC卡为79元,读卡器为149元。

  (三)[条款废止]服务费收取标准:浙江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关于技术维护价格在每年每户450元基础上可浮动10%的规定,核定价格为每年每户480元。

  二、网络申报客户端软件及技术服务单位承诺的收费标准

  承诺单位:宁波江东威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名称:威尔(eWela)网络申报客户端软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收费标准 备注
1 网络申报(含网上认证)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360元/年或100元/次 软件免费提供,第二年起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
2 网络申报(非一般纳税人)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160元/年或100元/次  


  地址:宁波江东区锦苑西巷66-1 402室

  服务电话:87792100、87771160

  监督电话:13505741102

  联系人:赵胜跃

  承诺单位:宁波京粤电脑有限公司

  [软件名称:E-TaxClient(ETC)企业电子报税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收费标准 备注
1 网络申报(含网上认证)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360元/年或100元/次 软件免费提供,第二年起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
2 网络申报(非一般纳税人)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200元/年或100元/次  


  地址:宁波市东渡路29号世贸中心11楼A05室

  服务电话:87172380、87172381、87172382、87172383、87305055

  监督电话:87172368、13586560331

  联系人:徐玉永

  承诺单位:宁波市科技园区高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软件名称:高信(GaoXin)网络申报客户端软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收费标准 备注
1 网络申报(含网上认证)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360元/年或150元/次 软件免费提供,第二年起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
2 网络申报(非一般纳税人)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160元/年或100元/次  


  地址:宁波江东百丈东路37号(彩虹广场)七楼

  服务电话:87737361、87737362、87737363、87737364

  监督电话:13777976451

  联系人:徐伟

  承诺单位:宁波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软件名称:航天信息申报认证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收费标准 备注
1 网络申报(含网上认证)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360元/年或150元/次 软件免费提供,第二年起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
2 网络申报(非一般纳税人)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160元/年或100元/次  
3 存根联远程采集系统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180元/年或100元/次  
4 一体化软件(含防伪税控开票、网络申报、存根联远程采集系统)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950元/年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55号5楼

  服务电话:87678686

  监督电话:87673116

  联系人:杨术行

  承诺单位:宁波正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名称:易税(EasyTax)网络报税软件系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收费标准 备注
1 网络申报(含网上认证)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360元/年或150元/次 软件免费提供,第二年起服务收费坚持自愿原则。
2 存根联远程采集系统 软件的培训、安装、升级、维护 180元/年或100元/次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178号

  服务电话:88211505、88211515、88211525、88211522

  监督电话:88211528

  联系人:崔琪

  纳税人可根据技术服务单位提供的软件产品及承诺的收费标准自愿选择产品,自愿选择按年或按次服务付费的方式。上述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宁波市国税局提供的免费软件

  宁波市国税局免费提供软件的项目为:普通发票通用开票系统、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并在工作日内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一)免费提供软件的网址:http://www.nbtax.gov.cn

  (二)普通发票通用开票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7732552

  (三)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7732538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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