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全省非执业会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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