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函[2023]106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21
摘要:充分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作用,开放应用场景、加强资源匹配,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5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沪国资委函[2023]106号         2023-6-21

曹文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议的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上海国资国企坚持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为核心,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要实现形式,以建立有利于企业家成长集聚的制度性建设为根本,全面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提案中,您分别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对加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事项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五项建议。您的建议对于下一步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与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协同合作,具有重要参考及借鉴意义。

  一、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内容体系”的建议

  2019年,市国资委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发《关于促进本市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沪联〔2019〕70号),鼓励支持本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共同发展。近年来,市国资委系统企业积极稳妥有序与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一是围绕做强做优主责主业,聚焦产业链、价值链,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在2021-2022年共引入社会资本350亿元。二是围绕布局结构优化,清理退出非主业,压缩管理层级、盘活存量资产,如2021-2022年推动一批中小国有企业实施改制重组或股权转让,拓展民营企业参与本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合作空间。三是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携手国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在“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框架下,联合举办“银企携手、共谋发展”市管商业银行助企稳经营促发展线上宣讲直播活动,推动市管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实体企业纾困解难。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支持本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加强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继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度转化经营机制。

  二、关于“完善协同发展的支持性政策”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联等单位不断深化企业服务,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聚焦专精特新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从财政、金融、科技、人才、土地、服务等多维度给予重点支持,做强做实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基础。二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施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拖欠专项行动,实现无分歧账款化解率和50万元以下无分歧账款清偿率“两个100%”。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解决机制。四是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有关行政执法领域。五是做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推动各区健全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化机构积极参与,不断优化完善“1+16+X”企业服务网络体系,线上建设“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云”,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

  目前,市经济信息化委正在研究制定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的政策举措。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围绕大企业、大市场、大产业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工作,持续开展“一起益企”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

  三、关于“建立健全推动协同发展的激励约束和尽责免责机制”的建议

  2020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激励上海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界限内,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做事有底线、干事有遵循、遇事敢担当的良好生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此外,市经济信息化委持续推动16个区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文件精神,继续指导各监管国有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工作制度,明确容错纠错的具体范围、判断标准、实施流程和工作机制等,确保容错纠错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关于“创新协同发展方式”的建议

  近年来,上海国资国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积极深化高质量创新合作,市国资委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化本市国有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服务机构、民企、外企等的协同合作。鼓励本市国有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对外发布创新合作技术需求,吸引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开发“中间阶段”项目。激发科研带动产业、金融支持创新、数据创造价值的潜力,形成与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能力培育相匹配的服务保障体系。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市属国企投资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基金通过股权直投或子基金方式与民营企业合作,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国家和我市重点发展行业领域,加大与各类所有制企业(资本)合作,增强技术引进或合作开发力度,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原创技术成果和产业集群,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关于“加强协同发展的对接和经验传播”的建议

  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联始终积极营造良好的协同发展氛围,积极创造合作机会,积极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一是组织重点行业民企代表参加在沪举办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暨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项目推介会,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资本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等项目。二是本市深入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举办“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对接活动,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创新数据产品经营,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充分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作用,开放应用场景、加强资源匹配,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深化多层次交流,用足用好资源,强化信息共享,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态势,加强企业培育,推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联手探索“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助力“新赛道”“新动能”全面布局。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姓名:杨佳颖 联系电话:23117145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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