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4〕33 号 2024-06-03 各市人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医保局、交通局、文旅局、文物局各市人社、行政审批、医保、交通运输、文旅、文物行政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省医保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医保局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文旅厅 山西省文物局 2024年6月3日 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就医购药、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作为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二、工作目标 2024年,以“便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以社会保障卡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应用为目标,积极推动实现居民用卡在人社业务领域办理各项业务,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就医购药、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领域的应用。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信息化保障支撑。立足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业务办理需要,发挥信息化的核心支撑作用,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各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注重信息数据共享,建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 (二)坚持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组织协调,建立横向纵向全方位联动机制,横向上省级部门间全方位协同规划,纵向上省市县统一行动,形成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更好发挥工作合力,实现社保卡在各业务领域广泛便民用卡。 (三)坚持突出便民高效。聚焦企业和群众高效快捷办理业务的实际需求,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最大程度享受便捷服务。 四、事项内容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在社保服务、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高频事项通过社保卡在线上线下办理;依托银行金融服务网点和基层平台开展人社服务“就近办”、“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持社保卡查询和办理业务;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等待遇进卡,新增人员的待遇补贴均通过社保卡发放。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通过电子社保卡向群众提供线上查询和业务办理等服务。(牵头单位:省人社厅;配合单位: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就医购药领域。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领域应用全覆盖,包括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定点医院药店挂号就诊、住院登记、医保就医购药、享受门诊统筹就医购药、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线上查询服务。(牵头单位:省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交通出行领域。通过加载交通联合密钥等方式实现第三代社保卡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领域的交通出行应用。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线上场景服务。逐步探索社保卡在省内交通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文化体验领域。推动社保卡在文化体验领域广泛应用,凭卡在省、市图书馆入馆和办理图书借阅证,在山西博物院预约和凭卡入馆。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线上场景服务。逐步探索社保卡在省内文化体验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配合单位: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职责分工 (一)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的牵头工作,统筹协调整体工作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方案起草、培训等工作。做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凭证用卡、缴费凭卡、待遇进卡、结算持卡等线上线下全面用卡等工作。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人社区域线上场景内容提供和接口对接等工作。 (二)医保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方案起草、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支持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定点医院药店挂号就诊、住院登记、医保就医购药、享受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结算等就医购药服务场景应用。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医保区域线上场景内容提供和接口对接等工作。 (三)交通运输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方案起草、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保障加载交通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在全省各市、县刷卡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交通区域线上场景内容提供工作。探索社保卡在省内交通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 (四)文旅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方案起草、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凭证进入省市图书馆和办理图书借阅证。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文化体验区域线上场景内容提供工作。探索社保卡在省内文化体验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 (五)文物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方案起草、培训、宣传等工作。负责实现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凭证在山西博物院预约和凭卡入馆。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文化体验区域线上场景内容提供和接口对接等工作。探索社保卡在省内文化体验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 (六)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关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的技术对接保障。探索推进电子社保卡与政务服务码互通互认。 六、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制。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建立省级跨部门间联席推动落实机制,成立由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业务承办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推动落实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高效联办模式的顶层设计。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完成时限:3月下旬 (二)出台实施方案。省级印发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各市按照实施方案,制定落实举措。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 完成时限:5月中旬 (三)完成业务协同。根据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事项内容,各部门梳理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办理流程、具体要求等事项清单,制定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各事项流程。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完成时限:5月下旬 (四)完善信息系统。各部门按照梳理的事项清单对各自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保障高效办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完成时限:6月下旬 (五)开展业务培训。分部门组织完成省市县三级人社、交通、医保、文旅、文物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培训。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完成时限:7月中旬 (六)组织事项运行。全省实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各事项运行。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 完成时限:7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由省人社厅牵头负责,会同各省级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各市要按照职能分工,配合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全省各部门、各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把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搭建用卡环境,整合资源、加强共享,在应用领域上“应接尽接”,形成数据共享应用的规范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加强工作督导。要对工作安排与进度心中有数,每一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要落实落地。按任务步骤和时间节点建立督导机制,各省级部门负责督导本部门市县进度情况,由省人社厅统一建立进度清单,保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高质量按时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为目标,以社会保障卡应用为重点,开展各类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宣传活动。要做好各项应用功能加载至社会保障卡的政策解读工作,提高群众用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营造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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