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坏账准备是以报表数还是账面余额为基数?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09
摘要:  问:我公司为上市公司,年末报表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账款借方和预收账款借方合计数,与账面余额不相同,请问:计提坏账准备时应该以报表数还是账面余额为基数?   答:根据现行法规,坏账准备作为一项资产减值损失,是对企业的应收...

  问:我公司为上市公司,年末报表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账款借方和预收账款借方合计数,与账面余额不相同,请问:计提坏账准备时应该以报表数还是账面余额为基数?
  答:根据现行法规,坏账准备作为一项资产减值损失,是对企业的应收、预付款项发生减值时计提的,预收账款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无论年末报表是单列还是并入应收帐款列示,均不得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