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深化“四风”整治 巩固拓展活动成果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11-19
摘要:深化 四风 整治 巩固拓展活动成果 2014年11月19日    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 四风 整治...

深化“四风”整治 巩固拓展活动成果

2014年11月19日    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认真落实中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四风”整治,常态长效地抓好作风建设。

  《意见》指出,把“永远在路上”的状态长期保持下去,坚持不懈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促进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完善、作风建设再推进;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防止反“四风”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把整改措施束之高阁,防止对整改任务推诿扯皮,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反复。

  《意见》指出,把拧紧“总开关”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要持久补足精神之“钙”,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内容,持久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久开展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教育,持久开展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突出抓好作风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各级税务干部学院、学校要开设作风教育专门课程;更加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税收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意见》指出,把最讲认真的精神贯彻到底,坚持不懈深化“四风”整治。要兑现承诺落实整改任务,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坚持“五制”并举,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形象工程”;持续用力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三清三察三审”,推进“三治”,开展“六项集中整治”,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持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各省局要统筹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认真核查基层和纳税人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把机制制度建设作为战略之举,坚持不懈推进源头治理。要承接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具体规定,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升级完善好持续改进机制,发扬钉钉子精神,抓住基层和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注重顶层设计,不断改革创新,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构建具有税务特色、真正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四风”问题;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继续强化正风肃纪,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的作用。

  《意见》指出,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党。要强化党的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使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成为自觉行动,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着力解决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高质量地开好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意见》指出,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作风标杆高高树起,坚持不懈突出以上率下。要深化领导机关作风建设,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深化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进一步把各级局领导班子打造成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和谐融洽、心齐气顺、组织放心、群众信赖的坚强领导集体;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引导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监督观、责任观、共事观和比较观“五观”。

  《意见》指出,把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好,坚持不懈夯实党的基础。要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工作实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大基层优秀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力度,努力形成基层优先、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把作风建设责任始终扛在肩上,坚持不懈完善保障措施。要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各级局党组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坚强保证;形成作风建设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严格作风建设考核,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管理重要内容,推动群众路线教育、作风建设逐步深入;强化作风建设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严格督查督办,严肃执纪问责。

  为巩固成果促常态,深化整治反“四风”,拓展机制抓长效,税务总局党组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组织检查“两个落实”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一次查思想找差距、查行动找苗头、查措施找良策“三查三找”活动,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内控机制信息化、绩效改进持续化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四化”建设,确保整改落实见到实效、群众满意,以作风建设新常态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

  相关政策——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印发《关于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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